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铜梁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重庆市柔道协会、铜梁区体育发展中心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21日至23日,铜梁区金龙体育馆。
三、参与范围
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济开发区)代表队(同一区县可报名多支队伍)、各学校代表队(同一学校可报名多支队伍)、社会团体、俱乐部、个人。
四、比赛项目
1. 男性
A组:-50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90公斤级
B组:-45公斤级、-48公斤级、-53公斤级、-58公斤级、-64公斤级、-71公斤级、-79公斤级、+79公斤级
C组:-40公斤级、-45公斤级、-50公斤级、-56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级
2. 女性
A组:-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B组:-42公斤级、-45公斤级、-50公斤级、-55公斤级、-61公斤级、-68公斤级、-76公斤级、+76公斤级
C组:-40公斤级、-45公斤级、-50公斤级、-56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级
5. 参与规则
1. 运动员资格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的适龄运动员;
2、非重庆市参赛选手须为已在国家体育总局代表我市注册并在市体工队(含重庆荣昌队)训练的适龄柔道运动员,参赛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
3、已在国家体育总局代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市优秀运动队(有正式建制)招募的运动员、获得过全运会柔道比赛、全国柔道锦标赛、冠军赛、大师赛前八名,全国青少年柔道锦标赛前三名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三)人数及年龄要求
1、每队最多可报1名领队、3名教练员(优秀运动队的教练员不得带队参赛),每个级别每队限报2名运动员。
2. 年龄组
(1)A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每队可自由选择最多3名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参加过市柔道锦标赛、锦标赛、重庆市第六届城运会柔道B组比赛的运动员参加A组比赛)。
(2)B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3)C组: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须包括赛前一个月内拍的心电图和心肌酶谱)、适合参加柔道项目,并购买了异地受伤时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证明材料不予接受)。
六、比赛规则
1、采用中国柔道协会最新竞赛规则,使用两块比赛台。
2、每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每个级别的比赛在一天内结束。
3. 参赛人数少于 5 人(含)的比赛将采用单循环赛制。如果出现多位选手打平的情况,则根据比赛中的得分和技能数量决定胜负。如果无法确定胜负,则通过抽签决定胜负。如果在单循环赛期间任何选手弃权,则其所有对手将以一分之差获胜。
4、运动员无故放弃比赛(未经大会医生同意)的,不再保留名次。运动员经裁判组、仲裁委员会、竞赛组认定为故意放弃比赛的,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不保留名次。某队有3名(含3名)运动员无故放弃比赛或被认定为故意放弃比赛的,取消该队体育德风奖和团体总成绩名次,并通报区县体育部门。
5. 称重规定
(1)比赛前一天17:30前进行运动员正式称重。
(2)所有运动员必须穿着干燥的运动短裤和短袖T恤参加称重。称重将在开放单位进行,并随机抽取4名教练员监督称重。称重过程将被录像。
(3)称重时,应根据比赛级别增加0.5公斤。即参加-66公斤级比赛的运动员,体重不得超过66.5公斤。
(4)为保障运动员身心健康,比赛当天首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体重抽检,参赛运动员体重不得超过该级别体重的5%(不穿柔道服),即-66公斤级运动员的最大体重为69.3公斤(不穿柔道服,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1位)。不参加称重或体重超标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6、为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B组、C组比赛中禁止使用窒息技术、关节技术。
7. 服装及装备要求
运动员所穿柔道服尺码须符合国际柔道联合会最新柔道服规则,女运动员须自备白色或米色圆领短袖上衣。裁判组将在运动员报名处提供相应检查工具,供运动员自行检查。若比赛过程中裁判对运动员的服装提出质疑,经正式检查后不符合要求,则直接判运动员负,对方获胜。
8. 投诉程序
(1)各参赛单位对裁判员的裁定有异议,需要上诉的,应当按照规则规定的上诉程序进行。
(2)参赛队伍对其他队伍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的,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或下一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报组委会竞赛组决定。口头申诉不受理。超过此时间的申诉,将在比赛结束后进行调查处理。
9、各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还须制定比赛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若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各队应积极主动地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10.订单簿打印后,若各队伍报名信息有误,每更改一次将从团体总分中扣除2分(不包括最终报名调整级别),依此类推。
11、运动员报名后未到赛区报到,每缺席一名运动员,该队总成绩将扣除5分。同时,缺席运动员超过三名的,该队将被取消参加团体总成绩排名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的资格。本次比赛报名运动员人数的50%将确定为该队所在区、县下一届市级柔道比赛报名运动员人数的上限(区、县有多支队伍的,合并计算)。
七、录取排名及奖励
(一)每个项目排名前六名(并列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名)的选手录取,分数分别以7分、5分、3.5分、1.5分计算(如第三名仅录取一人,则计算4分;如第五名仅录取一人,则计算2分)。
(二)团体总成绩以各单项总排名前12名的运动员成绩总和计算,A组、B组、C组各单项前三名队伍排名。若总成绩相等,则以单项第一名多的队伍排名第一。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的队伍排名第一,以此类推。
(三)团体总成绩前三名的团体颁发奖牌,各单项前六名的团体颁发证书。对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颁发荣誉证书。
(四)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重庆市体育局《2023年运动员技术等级竞赛名单登记表》规定,本赛事为年度达标赛事,比赛成绩为运动员达标的唯一依据。
8. 注册与登记
1. 注册
7月10日前,各参赛队及运动员个人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参赛队名称规范为:区+体校(学校)*队,例如:永川体校1队、云阳红狮中学1队。
2. 注册
详情请参阅补充通知。
九、资金
市体育局对比赛经费给予补贴,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队及个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10. 裁判
主裁判长、主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余裁判员由赛区选派。
11. 比赛风格和纪律
1、各参赛运动队的运动员(包括个人)在参赛资格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端、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或违反比赛规程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个人或集体比赛成绩,情节严重的,将在全市体育系统内给予通报批评。
(2)领队、教练出席会议、现场指导时必须穿着正式服装。
(三)比赛期间,教练员只限于裁判员要求暂停后至比赛开始前,对场上运动员进行指导。
(四)教练员在比赛中违反上述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再次违反规定的,取消其执教资格;教练员行为恶劣,影响比赛进程的,重庆市体育局将对涉事教练员予以禁赛处理,并在全市体育系统内给予通报批评。
5、比赛期间,任何违反体育道德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取消其比赛成绩。
12. 安全控制
1.各参赛单位须全面负责参赛队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须充分了解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参赛人员的健康。
(二)所有与赛事相关比赛有密切接触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在参加或者参与工作时均应当接受风险评估和实名管理。
13、大会将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14、本规定解释权归重庆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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